奖励假是否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导语 根据最新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原有产假新增了30天奖励假,那么奖励假是否和原有产假一样享有生育保险待遇呢?

  奖励假是否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答:不享有生育保险待遇。

  新修订的《省条例》规定,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30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这30天奖励假,只要是在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都可以享受。

  据宁波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解释:生育保险执行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98天产假,而这30天奖励假目前不作为国家法定产假。所以暂不享有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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