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二孩政策实施细则全文

导语 浙江二孩政策实施细则全文内容是什么?浙江二孩政策有什么新变化?宁波本地宝为您带来浙江二孩政策实施细则全文。

  浙江二孩政策实施细则:

  修改后的《条例》明确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公民依法收养的,不影响其按照条例规定生育,但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再生育;介绍、参与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处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今后,在浙江符合下列情形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

  一、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四、已合法生育的子女,有经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或者确诊为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夫妻通过产前诊断和筛选可以再生育的;

  五、其他可以再生育情形。

  条例还明确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

  一、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