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居民赴台湾个人旅游办证

导语 宁波居民可以到赴台湾个人旅游吗?怎么办证?宁波本地宝小编为你解答。

  宁波居民赴台湾个人旅游办证开始受理

  宁波市列为第三批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城市,于2013年6月28日正式启动。宁波市公安机关出入境办证窗口开始受理本市居民赴台湾个人旅游办证申请。全市居民可就近选择我市公安机关各出入境办证窗口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下简称《大陆证》)及个人旅游签注(签注字头为“G”)。办理《大陆证》及个人旅游签注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 办证对象:具有常住户口的宁波居民

  2、所需材料:

  ①申请人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须由监护人申请办理,并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可在现场凭身份证自助填表)。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签署同意赴台旅游意见并盖章。

  ③持《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在大厅拍照点进行人像采集,证件照片为人像采集之照片。如自行填写申请表则需提交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40X30mm)。

  3、办证时限:首次申领《大陆证》,办证时限为15个工作日;已持有《大陆证》,仅办理赴台个人旅游签注的,办证时限为10个工作日。

  4、办证费用:《大陆证》证件费30元,个人旅游签注20元。

  宁波居民办好《大陆证》及个人旅游签注后,需委托有资质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代办个人旅游“入台证”等手续。赴台旅游时,旅游者须持《大陆证》及个人旅游签注和个人旅游“入台证”才能出境。《大陆证》的证件有效期为5年,赴台湾个人旅游签注的有效期为6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在台湾停留时间自入境台湾次日起不超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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