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购买拆迁安置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导语 下面是购买拆迁安置住房公积金贷款,凡是购买拆迁安置的朋友们,如果想要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先要知道贷款对象,如果符合条件了,就要带一些必要的材料去办理。

  原标题:购买拆迁安置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一、 贷款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指鄞州、江东、江北、海曙、镇海、北仑)内购买自住住房,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二、 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或宁波市有效居留身份;

  2.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商品房作抵押;

  5.土地的性质为国有出让或国有划拔;

  6.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的,须还清首次公积金贷款;

  7.鄞州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所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2.本市户口簿或居住证或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未再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结果》证明;

  6.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7.《房产证》、《土地证》、《契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8.《拆迁安置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9.《拆迁房屋评估单》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10.《差价结算单》原件及复印件;

  11.鄞州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 贷款额度的计算

  1.最高贷款额60万元,并且不超过差价结算金额;

  2.计算公式:可贷额度=借款人及参与计算贷款额度人员的缴存基数之和*贷款系数(0.4)*12个月*贷款年限(取整万);

  五、 贷款年限计算

  1.最长贷款年限20年;

  2.借款人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到20年的,可适当放宽贷款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同时须符合贷款期限的规定。

  六、 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

  七、 贷款承办银行

  借款人可选择其中一家贷款受委托银行办理。

  八、 贷款归还

  1.正常还款:每月还款日前将还款额存入还款卡(折);

  2.提前还款;(1)提前还贷,需提前10个工作日向受托银行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金。

  (2)贷款期限为一年的,如需提前还款,必须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

  (3)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需另办手续。

  九、贷款办理程序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携带所需资料通过受委托银行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并填写《贷款申请书》。对受委托银行报送的借款人申请,公积金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予贷款决定,特殊情况,经公积金中心领导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并由受委托银行告知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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