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镇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布,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4日至6月8日,初中报名时间为6月9日至6月13日。
2026年镇海区初中报名指南(方式+入口)
报名时间
初中报名时间为6月9日至6月13日(每天8:00-22:00)。
2026年镇海区义务段学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招生对象
镇海区户籍的区内小学毕业生;镇海区户籍并要求回我区就读初中的区外小学毕业生;符合镇海区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
以上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父母住房产权证(房屋性质为住宅用房)取得时间均截至2026年6月3日。
报名方式
(一)全面实行网上入学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镇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应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
1、电脑端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网址:http://nbzh.zjzwfw.gov.cn)进行入学报名;
2、手机端
利用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检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进行入学报名。
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对照报名条件选择对应区县(市),进入报名通道,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并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选报志愿。登记信息时,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一处房产信息并以此作为公办学校入学的依据之一。
各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进行预报名。
(二)规范志愿填报
我区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区内公办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选报公办学校者,只需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不用填报志愿。选报民办学校者,可以一次性最多填报2个志愿完成填报。
(三)确保报名信息真实有效
监护人应确保在招生管理系统上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信息虚假,将直接影响适龄儿童少年的正常入学,不再视作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入学。报名期间监护人可以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报名结束后,不能更改相关信息。区教育局、相关学校负责对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信息进行核验。信息核验不符合条件的,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到符合报名条件的区县(市)或学校参加补报名。已通过我区教育局报名资格核验的适龄儿童少年,当年不再参加本市其他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
招生范围及录取方式
(一)公办学校
公办学校严格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招生,根据“先片区、后学区”原则,按“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无房无户”(“户”指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房”指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住宅产权住房,如是共有房产,父(母)份额必须在60%及以上,以下同)顺序安排,优先保障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如同一套房子内尚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片区同一学段就读,该套房产不能作为学区房。
我区公办小学、公办初中招生均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房”性质及对应情况安排。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尝试开展大学区招生、小班化教学。“无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2026年镇海区流动人口子女量化积分入学规定》及省、市相关文件执行。各片区具体招生办法详见各片区招生通告。
(二)民办学校
鲲池小学、蛟川书院(初中)、赫威斯肯特学校(以下统称“民办学校”)在镇海区范围内招生(含贵驷街道),具体招生办法由学校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并经区教育局同意后公布。
民办学校招生时,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原则上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均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进行随机派位。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办法另行制定。被民办学校录取,放弃就读的,不再视作学区学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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