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仑区义务段招生录取流程

导语 2024年北仑区义务段招生政策公布,招生对象包括北仑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非北仑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优抚优待对象子女等。

  2024年北仑区义务段招生录取流程

  招生录取

  招生学校分为四类:Ⅰ类是区内公办义务段学校;Ⅱ类是区内民转公转制学校,分别是顾国和外国语学校(初中部)、东海实验学校、浙师大附属芦江书院(小学部)、滨海新城实验学校;Ⅲ类特指镇海中学甬江校区(初中部);Ⅳ类特指浙江省八一学校(初中部)。

  (一)Ⅰ类学校录取规则

  根据“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按照适龄儿童户籍及有效房产等信息确定就读学校的原则,为保证招生工作有序、公平和公正,继续执行如下政策。

  1.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有效房产是指国有土地或农村宅基地上的住宅用房,产权份额须占50%以上。

  2.若同一套房子内尚有其他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在该校就读,该套房产不能作为有效房产。拥有多套有效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一处有效房产作为入学报名的依据。

  3.北仑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下列三个顺序位依次录取:

  (1)有户有房(即地段生):以下两类户籍在本街道内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次录取,①其本人或其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有有效房产,自然村原村民(原村民是指出生在该村的适龄儿童少年,若已拆迁不再享受村民政策);②其本人和其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无有效房产,但其同一户口本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有有效房产。

  (2)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本街道内,其本人、其监护人、其同一户口本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均无有效房产。

  (3)无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本街道外,其本人或其监护人或其同一户口本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有有效房产。

  上述(1)至(3)顺序位依次录取过程中,当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按以上顺序位依次录取;当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在同顺序位中按适龄儿童少年落户时间先后进行录取,满额为止。

  上述(1)(2)顺序位未被录取的,由区教育局在本街道内学校进行调剂录取,如本街道内学校无学位余额,由区教育局跨街道调剂安排。上述(3)顺序位未被录取的,由区教育局在适龄儿童少年原户籍街道内学校进行调剂录取,如原户籍街道内学校无学位余额,由区教育局跨街道调剂安排。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后至8月31日迁入的,需要到地段学校现场登记,若地段学校无学位余额,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4.符合条件的非北仑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到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区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出台的《2024年北仑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段积分入学公告》规定执行,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当积分相同时,有有效房产的优先。报名Ⅱ、Ⅲ、Ⅳ类学校未被录取的非北仑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有学位余额的Ⅰ类学校时将按照同类靠后原则执行。

  5.具体详见各相关学校公布的招生方案。

  (二)Ⅱ类学校录取规则

  1.Ⅱ类学校继续采用过渡期招生办法。公开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时,原则上全额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均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其中,①面向特定学校实施电脑随机派位的,符合该学校入学资格条件的地段生均可报名。如未被录取,均由系统自动派送至原地段学校按原顺序位参加录取。②面向全区(街道)实施电脑随机派位的,北仑户籍(街道户籍)和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报名。如未被录取,北仑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系统自动派送至原地段学校参加第二阶段录取;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需参加第二次报名录取(街道内该学段仅有一所学校的除外)。

  (1)宁波东海实验学校:小学部一年级继续暂停面向全区招生,主要解决绍成小学和岷山学校地段生入学。其中6个班约240个学位解决绍成小学地段生入学,1个班约40个学位解决岷山学校地段生入学。初中部一年级主要接纳本校小学毕业生直升。

  (2)滨海新城实验学校:小学部一年级主要解决滨海教育集团幼儿园毕业生直升和春晓实验学校2个班约80个学位的小学地段生入学。初中部一年级主要接纳本校小学毕业生直升。小学和初中剩余学位继续面向全区招生。

  (3)浙师大附属芦江书院:小学部一年级中30个学位面向柴桥街道招生,剩余学位继续面向全区招生。

  (4)顾国和外国语学校:初中部一年级约4班用于解决庐山中学地段生入学,剩余学位继续面向全区招生。

  2.允许家长申请双(多)胞胎捆绑进行随机派位。

  3.因已录取学生放弃或报名不足而产生的学位空额,允许在未被Ⅱ、Ⅲ、Ⅳ类学校录取的有意向的各类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和符合“长幼随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中进行补录。

  4.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由北仑区教育局组织,具体操作规则和电脑随机派位方案另行制定并公告。

  5.具体详见各相关学校公布的招生方案。

  (三)Ⅲ、Ⅳ类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相应学校公布的招生方案实施。

  (四)九年一贯制学校录取规则

  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中北仑户籍或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直升其初中部。也可以参加非本校Ⅱ、Ⅲ、Ⅳ类学校初中招生,如未被录取,北仑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系统自动派送至原地段学校参加第二阶段录取;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需参加第二次报名录取(街道内该学段仅有一所学校的除外)。

  (五)分阶段同步录取

  第一阶段:

  1.Ⅰ类学校分三项录取

  (1)按顺序位依次录取。

  (2)Ⅰ类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直升对象升入初中部。

  (3)优抚优待对象子女等统筹安排类录取。

  2.Ⅱ、Ⅲ、Ⅳ类学校分三项录取

  (1)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第一志愿优于第二志愿,第一志愿未招满的在第二志愿进行补录,依次类推。第一志愿选择Ⅲ类学校未被录取的,根据其志愿参与Ⅱ类学校同步录取。

  (2)Ⅱ类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直升对象升入初中部。

  (3)优抚优待对象子女等统筹安排类录取。

  第二阶段:

  1.有学位余额的Ⅰ类学校继续按照录取顺序位,对所有进入本阶段的招生对象进行分类排序,并依次录取。

  2.符合条件入学Ⅰ类学校的非北仑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录取。

  (六)优化“长幼随学”服务

  如同一家庭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Ⅰ类学校就读的,在该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该家庭其它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由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七)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各校在录取工作结束后,要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其中有地段生分流的学校要同时公布最后一名录取学生户籍迁入到本街道的时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公众号【宁波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北仑升学】即可获取宁波北仑区幼升小/小升初报名时间、报名入口及方式、入学政策等相关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