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下半年宁波教师资格认定怎么申请(附申请方式)

导语 教师资格认定是申请人获取教师资格的一项行政许可制度,通常,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开展一次,认定机构(即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安排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受理,具体受理期限和受理的资格种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具体一起来看。

  宁波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方式

  (一)网上报名、确认、业务咨询时间及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和确认时间:

  社会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6日至25日每个工作日的09:00-16:30。

  社会人员确认时间为:10月26日至27日每个工作日的09:00-16:30,确认方式及地点详见《宁波市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确认与体检安排表》。

  注意事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网报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按网上要求逐步完成报名,其中以下几点申请人务必仔细选择并完成操作(江北区为本次认定工作网上审核试点,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江北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①选择“认定机构”。申请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市级认定机构”,申请其他种类选择相关县级认定机构。

  ②选择“确认点”。社会人员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在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

  ③网报成功后,须完整记录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号,以便确认时查询。

  ④申请人网报时填写的信息应真实、准确无误,如因填写错误导致审核、制作证书等环节未通过,申请人自行负责。

  业务咨询:为方便申请人在网报前后咨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政策,宁波市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并开通咨询电话,在工作日为申请人提供全面的咨询服务,解答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期间各类问题(具体咨询电话详见下表)

  宁波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告地址及咨询电话

  (二)体检地点及时间

  申请人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在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之一的“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按时完成体检(具体详见所在区(县、市)认定机构公告),体检费用自理。特别注意:申请人体检时,经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

  (三)资格审核

  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审核采用现场审核(江北区试点网上审核)方式,确认时间与确认地点详见所在区(县、市)认定机构公告。

  审核所需材料

  ①户口簿、有效居住证(《居住登记回执》等不可作为此项证明材料)、学生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驻地部队单位人事证明(以上任一证件原件)。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类毕业生还须提供复印于本人档案并盖有保管部门公章的在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及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⑤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

  ⑥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打印件(由申请人本人通过“浙里办”,向户籍、居住证等所在地派出所在线申请,详见附件二:申请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操作提示)

  ⑦与网报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两张(一张用于体检表,一张用于教师资格证书)。

  宁波市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确认与体检安排表

图源:宁波教育考试

  (四)公布审核通过名单

  11月中下旬,宁波市教育局及各区(县、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审核通过名单。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公众号【宁波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教资】可获取宁波教师资格考试认定申请时间/条件/入口、受理范围、体检和咨询电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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