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慈溪市户籍生小升初录取批次

导语 慈溪市城区二○二三年公办初中招生通告公布,招生对象为符合慈溪市城区公办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023年慈溪市户籍生小升初录取批次

  慈溪市户籍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应由其父母(含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凭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仅限住宅房、商住用房,且须完全产权〕,登录浙江政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或在手机端下载“浙里办”APP,进行入学报名。

  学校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毕业生户籍迁入时间和其父母的房产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1.第一批次:毕业生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的;

  2.第二批次:毕业生户籍自出生之日起申报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内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和住房(以房产证为依据认定)均在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的;

  3.第三批次:毕业生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内,而无相应房产的。

  以上3个批次类别毕业生,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区学校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在学区学校就读;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区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3个批次先后顺序实施招生,同一批次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毕业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超出计划未被录取部分毕业生由城区教育辅导中心统筹安排到城区其他学校就读。

  城区内虽有房产而无对应户籍的毕业生不视作学区生。今年部分学校尚有空余学额,对父母在城区内有房产而无对应户籍的慈溪市户籍毕业生,可按照房产证获得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由城区教育辅导中心统筹安排。

  为提前合理规划配置教育资源,公办义务段学校对学区内当年度就读的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时间和其父母的房产证取得截止时间为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同时,尽管毕业生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但同一套房产内有其他家庭孩子在该校就读的,将按第3类情况予以录取。

  2024年继续推行户籍生入学预警机制。教育局会适时启动预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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