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前童镇2021年幼儿园招生报名指南(报名方式+入口)

导语 宁海县前童镇发布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包括招生对象、报名材料、报名流程等信息。

  宁海县前童镇2021年幼儿园招生报名指南(报名方式+入口)

  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小班新生,即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具体分二类:

  第一类为有户籍或有房产对象:适龄儿童为本区域户籍对象,或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房产。

  第二类为区域内既无户籍又无房产的宁海籍适龄儿童和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以上二类对象需要的所有证件截至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所有证件查验时都必须登记在册。

  提供材料

  报名登记时要提供以下材料:

  第一类对象,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明、房产证(特殊房产见第五条)。隔代房产的需提供房产所有人与孩子的关系证明材料。

  第二类对象,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明、浙江省居住证(非宁海籍者提供)或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网上报名上传材料时必须以证件的原件为范本进行拍照存档上传。上传的照片要求:能清晰、正面、完整显示证件内所有的文字;证件内有内容记录的所有页面按前后顺序逐页上传;有正反面的证件要逐面上传。严禁用图像处理软件修改图片内容。

  招生办法

  按公民办幼儿园同步招生工作要求,幼儿园报名录取工作流程如下:

  (一)第一阶段:镇幼儿园进行线上招生录取。

  1.公布幼儿园招生信息(4月20日)

  今日宁海、宁海教育网、“宁海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公布《2021年宁海县各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前童镇中心幼儿园、前童镇中心幼儿园竹林教学点、前童镇鹿山幼儿园和前童镇核心幼儿园的信息公开栏公布《前童镇2021年各幼儿园招生计划数》。

  2.家长线上志愿填报(5月7日-5月15日)

  符合入园条件、要求在我镇就读的第一类和第二类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幼儿园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nb.zjzwfw.gov.cn)进行入园报名。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幼儿园招生管理系统,完成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填写,对照报名条件选择“宁海县”,进入报名通道后登记相关信息并选一所幼儿园。登记信息时,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填一处房产信息。

  3.线上审核录取

  前童镇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信息审核、线上按批次录取(5月16日-5月31日)

  (1)公办幼儿园按批次录取

  ①第一批次录取第一类对象

  ②第二批次录取第二类对象

  在分批次录取过程中,同批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本批次招生人数时,全额录取;同批次报名人数大于本批次招生人数时,本批次对象全部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委托公证组全程操作)。第一阶段统一招生结束后,适龄儿童入园名单由前童镇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入园通知书由录取幼儿园发放,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进入第二阶段招生程序。

   (2)民办园自主录取

  由各幼儿园根据招生计划数自主招生。

  (二)第二阶段:有剩余学额的幼儿园进行线下招生录取(6月8日-18日)

  1.教育局公布有剩余学额的幼儿园招生数。

  2.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和第二类适龄儿童家长自主选择一所有剩余学额的幼儿园线下登记报名。

  3.录取过程中,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人数时,全额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人数时,由前童招生办公室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招生结束后,适龄儿童入园名单由前童镇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5天,入园通知书由录取幼儿园发放,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家长自行到有剩余学额的幼儿园自主报名。

  该阶段录取的儿童由幼儿园组织网上信息填报。

  特殊招生对象规定

  1.适龄儿童父母符合政府部门人才引进和招商引资等相关政策的,经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统筹安排就读幼儿园。

  2.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及当地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园。对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按有关政策予以安排。对外籍人员的子女入园,按有关规定办理。

  特殊房产规定

  下列三类特殊房产,经前童镇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查验确认后,视作有效房产。

  (一)集体性质住宅房产未取得房产证,提供了产权来源(土地证等)和近六个月水费、电费缴费发票与开户合同等材料。

  (二)购买未交付使用在建商品房(住宅),提供了商品房预售合同、购房税务发票及按揭合同等能证明房产有效性的相关材料。

  (三)房屋被政府拆建,提供了所属地块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内的拆建补偿安置协议书、房屋拆建估价报告等材料。

  下列特殊房产不能作为入园依据:幼儿父母的商铺、商业店面、储藏室、车库、工业厂房等房产。

  其他说明

  1.各幼儿园总、分园分别招生。

  2.被公办园录取后,自行放弃的名额不再另行补录。

  3.2021年1月1日后招收的托班儿童不能直升该园小班,一律重新报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注册托班学籍的儿童,可以在本园区直升小班。

  4.多胞胎适龄儿童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本实施细则由宁海县前童镇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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