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北区小学招生政策
导语 关于宁波江北区小学招生政策,宁波本地宝整理了相关方面的内容,包括招生对象,报名时间,招生办法等,供广大市民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4.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学校入学。
(1)入学条件
凡暂住在江北区内,无江北区户籍(或房产)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江北区入读小学,其父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①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
②父(母)在江北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持有劳动合同原件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截至2014年4月30日,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附完税证明一年及以上);
③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持有《江北区外来义务教育对象父母计划生育状况证明》;
④父母双方在江北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截止2014年4月30日,已办理《居住证》或《暂住证》一年以上,无中断,查验日仍在按规定办理),同时持有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两证地址相符。
(2)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请于2014年4月26日9:00到5月6日17:00登录宁波教科网或江北教育网,按照暂住地及网上公布的学校就近选择学校预报名,经初审后符合条件者,按规定时间持该学龄儿童的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关学校提出接受义务教育的就学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安排到班额许可的学校就读。
(3)其他注意事项
①《江北区外来义务教育对象父母计划生育状况证明》由学龄儿童父母凭以下相关证明到暂住地社区(村)开具:(a)户籍地计生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b)有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联系电话的计划生育婚育情况证明;(c)现暂住地计生服务站出具的孕环情检查报告单;(d)暂住证、身份证。
②2014年允许暂住地在我区,父(母)工作地及社保在老三区及高新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但优先解决父(母)工作地、社保缴纳地和暂住地均在我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2015年起,凡要求在我区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家庭居住地和父(母)工作地、社保缴纳地必须一致,即均在江北区内。社保缴纳时间为截至当年4月30日,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补缴无效。
③2015年起,凡要求在我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若其父(母)在我区具有工商营业执照,也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保一年及以上。
④2015年起,入读我区民办学校的学龄儿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父母双方在江北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截止当年4月30日,已办理《居住证》或《暂住证》一年以上,无中断,查验日仍在按规定办理),同时持有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两证地址相符。二是父(母)在江北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持有劳动合同原件并且近一年中在江北累计缴纳社会保险半年及以上(补缴无效),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半年及以上(附完税证明半年及以上)。如果学额超过,由各校自行制定录取条件。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办学校“零择校”。区教育局根据各小学的招生计划和生源分布情况,划定各小学2014年招生服务区,制定江北区2014年小学招生办法,各学校应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透明。公办小学应在招生前将有关政策、办法等以网络、通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告,内容包括:招生时间、招生范围、报名办法、需携带资料等。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各学校必须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招收学龄儿童入学,小学招生不得进行认字、写字、认读汉语拼音、计算等测试。
(三)均衡编班和控制班额。根据《义务教育法》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严禁举办各种类型的快慢班、尖子班、提高班和实验班等;要严格控制新生班额,公办小学每班40人以下。
(四)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各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龄儿童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五)惠贞书院小学部、江北外国语学校实行五四学制,九年一贯。
(六)实施小班化教育试点。在条件成熟的学校继续实施小班化教育试点。
(七)规范义务教育中小学收费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学杂费、借读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住宿费等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收取(接受)任何与入学相挂钩的捐助及设施设备的捐赠。民办中小学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八)新举办的学校,由于小区开发进程和入住率等因素,导致生源暂时不足,为确保教育资源有效使用及新举办学校的健康发展,学校可按照公正、公平的办法另行制订过渡期的招生办法。
(九)自愿放弃户籍和房产所在服务区学校入学资格,就读于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以后又想转回服务区学校的,不再视其为本服务区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四、日程安排
(一)4月25 日为各小学张贴《江北区2014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江北区户籍(房产)小学新生登记入学通告》和《2014年江北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新生入学登记通告》等的统一日期。
(二)4月26日9:00到5月6日17:00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预报名时间。
(三)5月8日—10日为各小学办理江北户籍(或拥有江北住房)的新生入学登记(填写登记表)手续的统一日期。5月16日—17日为经网上预报名后初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现场办理审核手续的统一日期。
(四)6月11日到6月13日为各小学向新生家长寄发《江北区小学新生入学通知书》的统一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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